学校公告

关于清理西校区集体户口的通知

发布单位:保卫处发布日期:2016-11-28 浏览次数:

接上级部门公安局通知,近期将对我校西区集体户内的滞留户口进行清理,清理对象为:

1、已毕业离校的学生(因公派出国、保留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和支教活动等原因需暂存的除外,但须到保卫处备案);

2、服务期已落户的科研助理(与学校续签合同的除外,但须持续签合同到保卫处备案);

3、已期满离职的博士后(延期的博士后,须到保卫处备案);

4、已离职的教职工;

5、夫妻一方在京内已有房产的教职工及其子女。

请以上人员尽快将户口迁出,如有特殊原因需开具相关证明,到保卫处户籍室申请暂存,具体办理方式可咨询保卫处西区户籍室。

如未及时迁出,公安机关将分批次进行清理,非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将按照迁入前地址直接办理迁出,已取得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已不在学校工作,属于人户分离的,请及时将户口迁出,否则后果自负。将予以注销。届时,有可能影响户籍相关业务的办理(如办理身份证、结婚、生育、社保、银行业务等),由此造成的后果,将由个人承担。

现将第一批清理名单(2008级以前的学生)公示如下,如有异议,请于125日前,与保卫处西区户籍室联系,并请相互转告。

西区户籍室地址:学生公寓4号楼1层东侧,电话:62732927

  

 

保卫处    

2016年11月25日

 

 

附件:第一批清理名单(2008级以前的学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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